为规范赤岗校区学术报告厅的管理,保证报告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,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现将学术报告厅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:
1、报告厅是供校区各部门进行学术报告及交流的重要场所,为了合理调配使用学术报告厅,保证不发生冲突,各部门要使用学术报告厅时,必须提前三天填写《赤岗校区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》,经赤岗校区办审批并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后方能使用。
2、使用单位应按照报告厅的操作说明正确使用,使用前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,有异常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赤岗分部协助解决。使用笔记本电脑需自备。
3、为确保学术报告厅的正常使用,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改作它用。
4、使用期间报告厅的卫生、照明、空调、设备的使用及所有会务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。
5、使用人员自觉维护报告厅的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,乱丢杂物,不随处粘贴,乱涂乱画。在会议室悬挂、张贴物品,不得破坏、弄脏原有装修。不得在会场就餐。
6、报告厅的管理、使用登记由校区办负责。校区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物业管理公司,做好使用前后的清洁卫生工作。
7、校区办负责协调做好报告厅的日常安全、维护,定期进行卫生工作。
8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赤岗分部协助负责报告厅多媒体设备的安全使用、保养、检查和使用者的咨询等。
9、使用单位要爱护会议室的物品及设施,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出,造成损坏及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赔偿。
10、使用结束后,使用单位应正确关闭多媒体系统及门窗、电源等,有异常应及时报校区办,否则将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,并及时将钥匙交回校区办。
11、报告厅原则上不对学生社团的会议开放。